请问,我在上班途中遭遇摩托车撞击,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首先想认定工伤需要满足在上班的合理路线发生了交通事故,所谓上班的合理路线是指下列路线: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
4.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
其次交通事故发生不能是劳动者主要责任造成的。
如果不满足上述两个条件不能认定为工伤;反之满足上述条件了则可以认定为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上班途中被摩托车撞了,若属于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能认定为工伤。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应当以有关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为依据。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第六条
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
《条例》第十四条第
(六)项规定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应当以有关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为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
这里“上下班途中”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既可以是职工驾驶或乘坐的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职工因其他机动车事故造成的。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上班途中被摩托车撞了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属于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责任人的赔偿是可以同时享有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