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罚金缴纳是怎么样的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3-11-05 03:41
刑事处罚罚金的缴纳的规定: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刑事处罚中的罚金,应在法院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纳;指定期限届满未缴纳的,可予强制缴纳;如果是不能全部缴纳的,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即可随时追缴;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缴纳确有困难的,法院经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免除。法律依据:《刑法》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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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犯罪罚金的缴纳方式如下:
1、自动缴纳,指在人民法院判决指定的期限内犯罪分子能够按时、自觉、主动地缴纳全部罚金,可以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2、强制缴纳,指人民法院规定的缴纳期限届满,有缴纳能力的犯罪分子不缴纳或不足额缴纳罚金,人民法院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强制犯罪分子缴纳;
3、随时缴纳,指对于不能主动缴纳全部罚金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其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4、减免缴纳,指在判决生效后,由于犯罪分子遇到了无法抗拒的天灾人祸,按原判决数额缴纳确有困难,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缴纳。
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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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这样缴纳刑事案件中的罚金:被判处罚金的,犯罪分子应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若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法律依据:《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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